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2012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中职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多的高素质的劳动者。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12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春季招生
普通中专春季招生的学校为教育厅公布的普通中专层次的招生学校(“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专科不参加春季招生)。
普通中专春季招生对象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录取的新生纳入2012年招生计划,普通中专春季招收的新生一律免试入学。
凡是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学校可通知考生直接到校报到,按照我办制定的“新生信息标准”(见附件),认真采集整理报到入校的新生基本信息,并于2012年5月15日至20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准确无误的新生信息上传至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查后,由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招生学校于2012年5月28日-30日到省招办办理春季招生录取手续。春季招收的新生,也可随秋季招收的新生上传新生信息和办理录取手续。春季招收的新生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就不得参加秋季招生录取。如有年龄偏小(初中毕业生小于13周岁,高中毕业生小于17周岁)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供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再办理录取手续。
二、秋季招生
(一)报名
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及时将在本地区招生的学校、专业、计划、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特殊要求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到每所初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转业军人、城乡劳动者等了解普通中专招生信息的渠道。要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他人不得干预或替代。(责任编辑:hnng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