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6)_河南省南阳工业学校
招生政策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6)



,为招生学校提供更为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维护普通中专招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其它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级招生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等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文件精神及全省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安排,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规划,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要落实目标责任制,深挖生源潜力,保证完成招生任务。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工作,要在文件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报纸、媒体上宣传“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网址。各招生学校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的同志参与招生宣传工作,客观全面地宣传招生政策和学校情况。各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在平台宣传专栏发布招生信息,宣传本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学生就业情况,扩大影响,吸引考生报考。各级招生部门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专教育,提高自身劳动素质。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不得采取任何手段限制学生自主报考学校。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计入对各市地全年工作的目标考评之中。
  (三)进一步提高“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性。招生学校是采集新生准确基本信息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认真执行省定的信息标准,实现招生数据准确、全面、及时。新生录取名册经过省招办审批盖章后,一般不得更改新生基本信息。各普通中专学校要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化管理工作,充实人员,配备机器,提高信息交流水平。省招办年终要对全省中专学校新生信息准确率进行考评,并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hnng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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