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我办《关于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豫招中[2012]3号)的要求,2012年我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录取工作定于 一、参加此次录取的招生学校是我省省属普通中专学校、五年一贯制试验班、“3+2”分段制高职及省外普通中专学校和市属普通中专学校。 本次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计划类别为五年一贯制试验班、“3+2”分段制高职及小中专。五年一贯制试验班、“3+2”分段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为200分,小中专不设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 二、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于 各地招办要严格执行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报考五年一贯制试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1比例,将考生基本信息传给招生学校;报考小中专的考生,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将考生基本信息传给招生学校。 三、各招生学校于 四、本次录取结束后,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本次未被录取的学生、报考高中未被录取的学生、高考未被录取的学生、复转军人、城乡劳动者等广大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尽最大努力完成省下达到本地的招生计划。(责任编辑:hnng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