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标准进一步提高
●制度全面覆盖,资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2007年至2011年全国累计资助学生3.35亿人次
●2011年全国累计资助资金比2006年增长4.6倍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现行资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完成学业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资助政策,同时不断完善原有资助政策,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资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2011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这是我国首次建立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制度。
二是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80个县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三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惠及约2600万在校生。
三是连续两次上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2010年以来,连续两次上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标准提高了2元,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从750元提高到1250元。
四是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2010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每年惠及480万学生。
五是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是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高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从人均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
进一步扩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2011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研究制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将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由应届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
七是出台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2011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减免,经济上有困难的,纳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范围。
目前,国家基本健全了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完成学业。学前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阶段,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奖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二、现行国家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推动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自2007年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至2011年的五年期间,全国累计资助学生3.35亿人次,累计资助金额3386.05亿元。其中,2011年国家资助资金共计770.36亿元,加上地方、学校及社会团体设立的其他资助项目,全国累计资助资金总额达950.76亿元,比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前的2006年增长4.6倍,当年获得资助的学生达7981.38万人次。(责任编辑:hnng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