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3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_河南省南阳工业学校
招生政策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3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3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豫招中[2013]3号
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2013年
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专科、“3+2”分段制专科)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多的高素质的劳动者。现就我省2013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解下达生源任务
各级招生部门各中专学校都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动员适龄青年接受优质普通中专职业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321号文件)的要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要实行责任目标管理,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和今年全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向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生源指标(见附件一),各省辖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将生源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签订责任书。根据今年最终录取数据,由省招办统计各地生源任务的完成情况并予以公布。各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省招办届时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二、春季招生工作
普通中专春季招生的学校为教育厅公布的普通中专层次的招生学校(五年一贯制专科和“3+2”分段制不参加春季招生)。
普通中专春季招生对象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录取的新生纳入2013年招生计划,普通中专春季招收的新生一律免试入学。
凡是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学校可通知考生直接到校报到,按照我办制定的“新生信息标准”(见附件二),认真采集整理报到入校的新生基本信息,并于5月15日至20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准确无误的新生信息上传至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查后,由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招生学校于5月28—30日到省招办办理春季招生录取手续。春季招收的新生,也可随秋季招收的新生上传新生信息和办理录取手续。春季招收的新生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就不得参加秋季招生录取。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一年制普通中专,须提供新生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原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再办理录取手续。
三、秋季招生工作
(一)报名
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及时将招生的学校、专业、计划、联系方式及特殊要求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到每所初、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应届和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转业军人、城乡劳动者等了解普通中专招生信息的渠道。要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他人不得干预或替代。凡在我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中专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责任编辑:hnng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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