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4)_河南省南阳工业学校
招生政策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4)



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各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省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市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办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

各市招办应于729日前,将经过审查报有志愿的考生信息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可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五年制”和“3+2”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并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自主征集的小中专和大中专新生,可随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根据我办制定的学生基本信息标准,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认真登记,逐一审验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作为档案材料留存,并于1020日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准确的新生基本信息传给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由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查后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签字盖章。

全省拟于10月底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省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须经省招办审核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三、招生计划管理
  招生计划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级招办和招生学校都要认真执行。

“五年制”和“3+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各校要在省教育厅核定的这类招生规模内编制生源计划,并认真执行。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研究批准后执行。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不再纳入“五年制”和“3+2”教育。普通中专(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编制生源计划。

各招生学校必须于510日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各类生源计划上报省招办,市管计划须经当地教育局计划部门审核(见附件二),省招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并下达到各地。省招办对具有普通中专招生资格的学校统一编制学校代码并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各市、县招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生源计划方案并做好宣传工作。(责任编辑:hnng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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