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各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省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市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办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 各市招办应于 招生学校根据我办制定的学生基本信息标准,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认真登记,逐一审验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作为档案材料留存,并于 全省拟于10月底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省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须经省招办审核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五年制”和“3+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各校要在省教育厅核定的这类招生规模内编制生源计划,并认真执行。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研究批准后执行。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不再纳入“五年制”和“3+2”教育。普通中专(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编制生源计划。 各招生学校必须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