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南阳工业学校2014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收入总计2453.19万元,支出总计 1984.25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22.97万元,下降20.25 %;支出总计减少861.88万元,下降30.28%。主要原因:项目款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45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81.82 万元,占93.01 %;事业收入 171.37万元,占6.99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8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78.25万元,占 94.66%;项目支出 106万元,占 5.3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281.82万元,支出总决算1535.82万元。与 201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 376.28万元,下降14.1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254.68万元,下降44.96%。主要原因:项目款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75.6万元,支出决算为 153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300.42万元,占 84.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8万元,占 9.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8万元,占2.01%;住房保障(类)支出56.8万元,占 3.7 %。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年初预算为640.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3.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款和中职免学费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为147.8万元,支出决算为 1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 30.8万元,支出决算为 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 56.8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8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0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7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23.11万元,主要原因:“三公”经费预算用拨付的免学费资金开支。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3年减少 18.88万元,下降44.96%,主要原因: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决算数比 2013年增加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35万元,购置1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比 2013年减少16.64万元,下降46.11%,主要原因: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 3.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4年共接待120批次、1073人次。 决算数比 2013年减少 2.24万元,下降37.97%,主要原因: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4年 12 月 31 日,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 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