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工业学校关于调课、补课的规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调课、停课、补课作如下规定:
一、调课
(一)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课程表排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遇下列特殊情况之一,可按规定的程序予以调课:
1.课程表执行过程中发现排课不当,影响教学的;
2.全校性重大活动,必须占用上课时间的;
3.任课教师须出席学术活动或其它公务活动的;
4.教师因病、因事非请假不可的。
(二)调课的审批程序:
1.临时性的全校重大活动必须集体调课的,经有关部门提出,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同意后,由校长办公会批准;
2.教师个人调课一天以内由系批准,两天以内由教务科批准,三天以内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
3.非突发情况的调课,应于前一天填写《调课申请表》,说明调课原因,提出调课方案或补课意见,按上述审批权限办理手续,到教务科备案;
4.突发性情况应先电话告知所属系,系里作出妥善安排,并于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5.各系教学干事一般应前一天将《调课通知单》送交有关教师和班级。
(三)要求:
1.教师承担授课任务期间,非特殊需要,一般不安排出公差。
2.任课教师应克服困难,尽量避免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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