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教师每上一次课应给学生布置适量的作业,并按要求全批全改,考评组在期末要对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记 5分,每缺一次扣0.5分。
(五)、教学常规其它环节(采用积分制)
1、教师按要求制订出规范的教学进度计划并按时上交的,积2分,不合格者或不按时上交者积0分。
2、教务科教研室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教学进度。学期内每次检查均按进度计划(前后不能超过一周)完成教学任务者积3分,不能按规定进度完成教学任务者积0分。
3、教师在期末按照要求按时上交考试考查试题及标准答案打印稿和电子文本的积2分,不合格或不按时上交者积0分。
4、教师按要求参加监考和评卷工作的积2分,不参加者积0分。
5、教师按时上交学生成绩册、学生成绩分布合理、无评错登错者积2分,不按时上交或学生成绩分布不合理或出现错误者积0分。
6、教师按要求完成学期听课任务者积2分,弄虚作假者积0分,每少听一次扣0.5分。
7、能按时参加教研活动者积2分,因事或因病请假一次不参加扣0.05分(婚假、丧假、产假、住院病假、因公因学请假除外),无故不参加一次扣0.5分。
8、教师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晚自习辅导的,可经教务科同意后找人代替进班,无人代替而请假者每一个晚上扣0.05分;教师因事或因病请假耽误的课,要利用晚自习或课外时间进行补课(需经系里批准、教务科备案),否则,每请假耽误一节课扣0.1分;迟到、早退、擅离课堂的每次扣3分,私自调课一次扣2分,旷教一次扣10分。
三、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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