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3+2”和小中专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0为不分类别,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业中学);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对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防止考生考场作弊。 (三)录取 录取工作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各小中专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 五:加强宣传工作 各中学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往届高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专教育,提高自身劳动素质。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不得采取任何手段限制学生自主报考学校。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要依据各乡校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人数计入对各单位全年工作的目标考评之中并下发通报。(责任编辑:hnng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