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毕业、退学离开宿舍必须提前向总务科提交书面申请。 2、学生离开宿舍前将各相关部门签字离校。 3、寝管教师到离校学生寝室查看寝室及周围公用物品是否完好。 4、寝管教师查看该生离校时原所住宿舍电费是否交清。 5、离校学生原住寝室公物完好,水电费已交清,由寝管教师出具证明,交宿管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总务科负责人在离校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方可正式离开寝室。 6、离校学生原住寝室有公物损坏、电费欠缴现象,暂缓办理离校手续。 7、离校学生带走大件物品行李必须持有学校统一制定毕业离校一览表,寝管教师核实表格上每栏由相关处系、班主任签字盖章后,方可允许该生正常离校。 8、寝管教师在学生退学、毕业离开寝室后及时在学生住宿一览表上消除该生名单,并做好空铺整理登记。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