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管理规定(2)_河南省南阳工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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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印管理规定(2)



1、包括各类证照:身份证、护照、驶照、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病历等等;

2、职称评定材料;

3、各类奖状、荣誉证书;

4、个人名义署名文章等(论文、简历)。

五、私人材料

1、因个人需要,须向总务科专人登记,交纳费用。方可

2、文印室不得收现金。

六、登记:

凡印制材料,必须按要求登记。

1、用纸要求(幅面大小、纸材质,均应注明);

2、数量,包括原稿页码和印制份数两部分;

3、经办人在所属部门内签字确认。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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