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系:
9月26日,全市公开选拔副县处级年轻干部工作会议在南阳宾馆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其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30名副县处级年轻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其中,县市区13名,任副县级干部、县市区政府党组成员;市直机关17名,任副处级干部。
杨其昌在讲话中指出,这次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县处级年轻干部,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高质量做好这次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七项原则:一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三要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要坚持科学发展、务实创新原则,五要坚持重视基层、注重实践原则,六要坚持群众公认、突出实绩原则,七要坚持科学规范、阳光操作原则。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工作于9月开始,12月结束,时间约为3个月。10月8日至15日为报名时间。
我校凡是符合报名条件需要报名同志,请于10月12日前将个人资料上报校党委办公室,经校领导研究后统一上报南阳市公开选拔副县处级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2010年9月28日
南阳市公开选拔副县处级年轻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县处级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拔30名副县处级年轻干部。
二、选拔的范围、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一)范围
南阳市市、县、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南阳市市管大中型企业的干部;在南阳市外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省辖市管大中型以上企业工作,籍贯或出生地为南阳市的干部。
(二)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考资格
1.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乡(科)级职务满1年(2009年8月31日前任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乡(科)级职务满4年(2006年8月31日前任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市管大型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任职满1年(2009年8月31日前任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市管大型企业中层副职、市管中型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任职满4年(2006年8月31日前任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符合报考资格者须有3年以上工龄。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不受以上工龄、职务和任职年限限制。
籍贯或出生地为南阳市的干部,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