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了明天—2017年青少年法治 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决定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了明天—2017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为节点契机,系统化、常态化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引导青少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广大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三、主要内容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为集中活动日,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运用橱窗、展板、现场咨询、发放资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青少年法律服务。各省辖市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认真接待、接听未成年人来信、来电、来访,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等服务。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深入青少年中,开展依法维权、预防犯罪、远离毒品、防治艾滋病等法治宣传和服务活动。面向基层执法人员、学校教师、家长以及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人员,对他们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他们的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化水平。 3.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活动。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别、不同地域特点,分类施策,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专项组成员单位,以防止失学、心理疏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帮教矫正等为主要内容,融教育、管理、服务为一体,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法律帮助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作为引领青少年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环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点,扩大覆盖,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把广大青少年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2.提高宣传实效。各地要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型宣传教育手段,针对设计符合青少年特点和参与性、互动性较强的活动,利用漫画、微电影等多种载体,融合线上线下渠道,提升活动对青少年的吸引力,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3.做好活动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为了明天—2017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经验和不足,并于2017年12月8日前将有关活动图片及活动总结等上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敏 王子辰 电 话:0371—65904880 电子邮箱:hnqyb1705@126.com
河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hnn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