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2017年学校竞赛月活动的号召,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校团委拟举办校园歌手比赛,给同学们提供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和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 一、活动主题:“阳光生活,快乐歌唱”。 二、主办单位:南阳工业学校共青团委员会(校团委)。 三、比赛要求: 每位选手以一首歌曲进行参赛,参赛曲目应体现时代特征、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内容以歌唱祖国,唱响中国梦,弘扬时代精神,青春励志或艺术歌曲为主题,突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能够反映当代校园生活和青年一代的精神风貌。 四、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五、组织方式: 1.四个系发动学生参与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报名,各班汇总学生名单报各系团总支书记处。 2. 3. 4. 5.凡报名参加校园歌手比赛的所有同学,都可吸纳为校团委文艺部成员,可享受定期或不定期地训练与指导。 六、比赛时间:4月14日。 七、评分标准: (一)评分形式 1.每个选手进行一个赛次的比赛,比赛满分10分。 2.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的曲目质量、演唱技巧、台风表演、形象服饰、综合素质考核等方面表现,综合考量,现场打分。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数即为该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 (二)评分细则: 1.曲目质量(2分) 包括: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竞赛要求,伴奏清晰、无原唱。 2.演唱技巧(5分) 包括:歌唱完整度、流畅度、准确度。 3.台风表演(2分) 包括:台风自然、演唱时的表现度、感染力、亲和力、应变力。 4.形象服饰(1分) 包括:整体形象、气质服装搭配、与舞台、音乐的搭配。 八、奖项设置: 1.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 2.获奖选手均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并张贴荣誉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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